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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急預案是指面對突發事件如自然災害、重特大事故、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的應急管理、指揮、救援計劃等事前編制的應對方案。它一般應建立在綜合防災規劃上。
▲法律法規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88號,2021年9月1日起施行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9號,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)
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[2019](第708號))
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(原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[2016]第88號,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修改,2019年9月1日起施行)
《應急管理部關于修改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〉的決定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令第2號,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)
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》(GB29639-2020)
▲服務內容
一、政府應急預案
政府應急預案主要包括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、各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及各類應急預案支撐性文件等。其中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:
⑴自然災害。主要包括水旱災害,氣象災害,地震災害,地質災害,海洋災害,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。
⑵事故災難。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,交通運輸事故,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,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。
⑶公共衛生事件。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,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,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,動物疫情,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。
⑷社會安全事件。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,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。
政府應急預案編制流程:
1、成立編制小組
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,明確預案編制任務、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。
2、資料收集
(1)資料收集和基本情況調查。應急預案編制前進行調查和資料收集,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、應急預案、行業事故信息;收集應急管理組織機構、職責、人員及其聯系方式,領域涉及的主要風險源點和資料、各類應急資源資料。
(2)事故風險辨識和評估(專項或部門應急預案)。行業或部門的基本情況及風險分析。
(3)應急資源調查。根據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情況,分析可利用的各類應急資源(隊伍、物資、裝備等),并進行應急能力分析,依據分析評估結果,完善應急保障措施。
3、編制應急預案
依據預案范圍、風險評估及應急資源調查結果,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,結合實際,編制應急預案初稿。
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,做到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,與各相關部門職責相符,內容和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。
4、應急預案評審
應急預案評審前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并修訂,形成征求意見稿。
組織省、市級應急專家庫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評審,應急預案的評審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、組織體系的合理性、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、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、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。
評審后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,形成評審意見稿。
5、應急預案公布和備案
根據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》流程進行預案發布和備案工作。預案發布后根據相關要求公布,并做好應急預案實施和解讀。
二、企業應急預案
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主要包括《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》(含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報告)、《專項應急預案》及《現場處置方案》。
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流程:
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項目的工作流程包括: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、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、風險評估、應急能力評估、編制應急預案和應急預案評審7個步驟。
1、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
生產經營單位應結合本單位部門職能和分工,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(或分管負責人)為組長,單位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,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,制定工作計劃,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。
2、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
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與預案編制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、技術標準、應急預案、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,同時收集本單位安全生產相關技術資料、對周邊環境影響、應急資源等進行現場調查及資料收集。
3、風險評估
主要內容包括:
a)分析生產經營單位存在的危險因素,確定事故危險源;
b)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及后果,并指出可能產生的次生、衍生事故;
c)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,提出風險防控措施。
4、應急能力評估
在全面調查和客觀分析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隊伍、裝備、物資等應急資源狀況基礎上開展應急能力評估,并依據評估結果,完善應急保障措施。
5、編制應急預案
依據生產經營單位風險評估及應急能力評估結果,組織編制應急預案。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系統性和可操作性,做到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相銜接。
6、應急預案評審
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,生產經營單位應組織評審。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,內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。外部評審由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。應急預案評審合格后,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(或分管負責人)簽發實施,并進行備案管理。
7、應急演練
消防安全知識普及:如何預防火災、撲救初起火災、面對突發事件的逃生自救,正確聽辨報警聲,如何正確使用干粉滅火器等。
突發事件的演練:火災等正確逃生自救演練。
消防實際操作演示:正確使用干粉滅火器等演示及工人操作。
整個流程周期30個工作日
(2)指導企業配備足夠的應急資源
對企業可利用的應急資源進行調查,指導企業配備足夠適用的應急資源。